思想有别于蛋糕:能不能吃了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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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春寒一群新加坡商学院的学生坐地铁回家。艾薇好心地递给朋友一本新出版的时尚杂志打发时间,但这位朋友婉拒了艾薇,理由是她订阅了同一本杂志,回家后会收到一本新杂志。后来,常春藤 史的直觉隐约觉得一定有什么不对劲拒绝别人给的食物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食物吃完就不复存在了,就像西方谚语说的那样;quot;You have 33,356 cakes and 33,356 pieces of food"但是拒绝读杂志来消磨时间似乎是不理智的,因为你读过的杂志没有什么损失:信息有一种不朽的属性(  permanent   function)上述轶事是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研究员李殊的亲身经历一个看似普通的事件,却引起了他的思考:根据信息的不朽,常春藤 美国的朋友应该在业余时间接受常青藤赠送的杂志,因为这并没有对其他人的信息造成任何损失但是她为什么选择拒绝呢?生活在信息时代,我们必须理性地遵循它“信息不灭性”原则吗?如果不遵循这个原则,背后的心理机制是什么?信息的不灭性是信息的基本属性之一,也是信息与物质的根本区别之一。意味着信息不会被消费一次或多次(使用)而灭失。换句话说,一个人 消费者对信息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和限制他人持续消费这些信息,并且信息可以被重复消费。英国作家萧伯纳曾经说过:如果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在交换了彼此 s苹果,我们每个人仍然只有一个苹果;但是如果你有一个想法,、我有个主意在交换了彼此 我们每个人都有两个想法”这句名言将物质(苹果)与信息(思想)通过对比,形象地说明了信息的不灭性。为了探究人们是否遵循信息不朽的原则,李殊 的研究小组逐步设计了三个研究。这项研究一发现,人们就面临“信息”的赠与和“物质”的礼物quot李 quot表现出不同的接受倾向:当给予物质产品时,受试者更倾向于不接受礼物,不管他们是否已经拥有物质产品。对于信息产品,受试者倾向于接受礼物不拥有产品;然而,当受试者已经拥有产品时,他们倾向于拒绝给予,即使受试者还没有消费它(使用)过该信息产品。进一步的实验表明,这种行为趋势不仅存在于大学生中,也存在于在知识产权局工作的专家中。在第一项研究中,研究人员还根据真实的《读者》杂志设计了一个信息接收(免费受赠杂志)在情境实验中,被试拥有但没有的情境t浏览杂志是通过邮件巧妙地创建的,结果也证实了被试倾向于不接受捐赠的信息产品。人们在“接受”信息会因为是否已经拥有信息而表现出不同的接受倾向,所以人是“给予”信息呢?研究二显示:不管别人是否已经拥有,受试者倾向于不把他们的物质产品给别人;对于信息产品,当对方不拥有该产品时,被试倾向于将自己的信息产品给对方,而当对方已经拥有该产品时,被试倾向于不将自己的信息产品给对方”可见,无论“接受”还是“给予”人与自然人们对信息产品的态度受到了影响“拥有”与否的影响。这个结果恢复常春藤 有趣的发现。在物质交换的社会,物质消耗会造成损失,所以人们不愿意接受或给予物质产品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根据信息不朽的原则,信息产品的消费(使用)不会对自身造成任何损失,也不会影响其继续消费,那么为什么在自己或他人已经拥有产品的情况下,人们会拒绝分享信息呢?研究三以94名专家为样本,进一步探讨了拒绝信息共享的心理机制。实验结果支持了研究者 的推论假设,即避免浪费的心理是信息共享的主要障碍。这种心理最终导致我们的消费行为在特定情境下违背了信息不灭原则。有趣的是,“避免浪费”它应该是我们在物质交换活动中倡导的一个原则,但人们却不恰当地将这个原则搬来重复使用、在与浪费无关的信息共享活动中。根据研究结果,我们推测,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人类已经适应了物质交换的生态世界,但随着从物质时代向信息时代的飞跃,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美国的信息共享行为没有与时俱进。物质的损失特性仍然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心中的意识。另一方面,如果人们在信息共享的过程中还有避免浪费的心理,那么我们是否可以用这种心理机制来控制一种特殊的信息共享现象盗版?商业软件联盟(Business   Software   Alliance)根据公布的数据,2011年,全球软件盗版率为42%市值高达634亿美元。同时,世界各国政府每年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打击盗版。如果能在一个公共资源平台上收集法律信息产品,对公众设置一个相对较低的准入门槛,可能会诱导人们回避“浪费”的心理。也就是说,接受非法信息产品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合法信息产品被“浪费”从而抑制公众消费非法信息产品。诚然,建立这样的公共资源平台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但考虑到盗版造成的市场损失和打击盗版的巨大投入,公共资源平台的投入成本应该是值得的。
编辑:知春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