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砸奔驰”背后的社会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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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春寒     9月18日夜至19日清晨,温州19岁的高三学生马文聪,因驾驶飞驰(GL450)车刮蹭路边店铺的广告牌,与店铺主人发作争论,继而砸破店铺主人18个月大的孩子的头部,又在强行驶离时碾压一市民至重伤……在此之前,一切还似乎只是一个普通的民事纠葛和刑事案件。但是,在呈现场的警车和坐在警车中的肇事者被市民围困了五六个小时后,在千人围观的现场,一句肇事者曾宣称“我爸是市长”的传言在人群中扩散开来。这句话的结果,就是这台价值140多万元的飞驰车霎时被不眠的围观市民愤而砸毁。
砸毁飞驰车的温州市民,看似行为凶悍,实则心理脆弱。由于他们仿佛曾经接受不了“我爸是市长” 这样一个最简单的陈说语句。一句“我爸是市长”,似乎成了市民砸车的口令。在公众汇集的“广场”,只是随机汇集起来的一群人,竟有这样共同的社会认知规范,竟有这样分歧而乖戾的社会行为,这对任何社会来说,都非好的兆相。
为什么人们在没有经过任何核实的状况下,就宁愿置信开飞驰车的年轻人是“市长”的儿子?人们又凭什么认定砸破孩子头、碾压市民身、然后笑容以对毫不在意,就一定是“市长”儿子的行为形式?难道随机汇集起来的人们曾经“不随机”地认定“市长”的儿子就肯定开飞驰车,就一定行为猖狂?难道飞驰车是“市长”儿子的标签?为什么人们认定“市长”儿子的车就能够砸、就应该砸?
如此这般的社会意理,在折射了局部社会理想的同时,又不时地为一些“偶发”的社会现象所深化。在没有或短少“反证”的状况下,这样的社会意理逐步构成了“映射—反响”形式,宝马、飞驰、玛莎拉蒂是映射物,“市长的儿子”就是对“映射物”的最直接反响。
社会意理来自社会,又非完整同等于社会。其实,这种社会意理,一定就是“我爸是李刚”的产物。“我爸是李刚”,不过是人们日常社会察看和生活体验的一个高度凝练的概括和意味而已。遗憾倒是,“我爸是……”的简单陈说句,在极大地刺激了社会成员的心理之后,仿佛并没有触动这个句子所陈说到的“爸爸”和“儿子”。于是,人们就得以一而再、再而三地看到开着豪车的儿子们,屡屡在“犯事”之后,牵扯出他们的爸爸们。这些爸爸们,以至在“我爸是李刚”所引发的汹涌社会舆潮后,都懒得对他们的儿子多叮上一句吩咐……
这阐明,这些儿子的爸爸们,曾经根本上丧失了对社会的察看才能,根本上隔阂于上述社会意理以外,根本上不晓得普通社会成员的认知和思想,根本上、以至完整领会不到普通公众的情感和心理。而这才是比上述社会意理更可怕的理想。
日常生活中,人们触目可见豪车违章李天一、苏楠的宝马和奥迪累计违章数十次就是证明,但是不见豪车“被执法”,“法不上豪车”已是人们见惯不惊的社会理想。小摊小贩违规摆摊,常常引来城管强悍的执法,但是,豪车车主即便如马文聪般违法,却只能看见执法者对违法者“温顺”以待……一切这些,都在加力扭曲着曾经扭曲了的社会意理。
这里,绝对不是鼓舞执法者对违章者即便真的是“市长的儿子”强悍以对。人们都分明,执法者也不过是普通公众之一局部。因而,他们当然也晓得豪车的“符号”意味着什么,他们在以他们的方式,固化着普通社会成员的“映射—反响”形式。
编辑:知春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