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综合症”反映草率社会心理

发布时间:
知春寒一组来自公安部的数据再次凸显我国的“交通平安之痛”:我国每年仍然大约有6万人死于交通事故,20多万人在事故中受伤。致死交通事故中,90%以上是因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招致。因而,今年12月2日“全国交通平安日”的主题是:抵抗七类违法,平安文化出行。这七类违法行为分别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
    来自权威部门的剖析指出,我国道路交通平安形势仍然非常严峻,面临“文化之失”的应战。与快速的汽车化进程相比,汽车文化的沉淀和汽车文化的养成尚不匹配,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普遍,驾驶人素质亟待进步。
    汽车社会面临多种新问题
    截至今年11月27日,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打破3亿大关,其中汽车驾驶人2.44亿人;全国民用机动车保有量达2.64亿辆,其中汽车1.54亿辆;驾驶人数量位居世界第一,汽车数量仅次于美国,居第二位。这标志着我国道路交通开展到达新节点,这更是推进交通管理工作再上台阶的新起点。
    但是,公众在享用汽车为工作、消费、生活带来快捷高效的同时,却还面临着死伤事故、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和应战。面对快速开展的汽车社会,交通管理和社会管理也还存在很多不顺应的中央。
    据公安部统计,2013年以来,不礼让斑马线招致道路交通事故4907起,形成1145人死亡、4487人受伤,其中私用车、货运、出租客运车辆不礼让斑马线招致事故最多,分别占全部车辆事故的72.6%、9.9%和7.7%。在我国,每天有2.6人死于闯红灯。
    今年“全国交通平安日”所列七类违法行为的明显特征便是,违背法律、野蛮驾驶、背弃文化。
    从这七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水平来看,超速、超载、酒驾、闯红灯招致的交通事故量大,恶性水平高;占用应急车道危害大众公共利益;不礼让斑马线,阻碍行人通行权益和直接危及行人生命平安。上述违法行为严重妨害交通次序、道路平安。
    交通参与者规则认识不强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2-2013年度《中国汽车社会蓝皮书》指出,交通违法行为之所以存在,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路权不明晰。蓝皮书指出,路权认识的缺失是形成交通次序紊乱的本源。交通法规没有可以强化人们的路权认识。在大家都抢行的状况下礼让,就会寸步难行,长期下去就没有人坚持尊重他人的路权。
    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管系教授丁立民看来,不能由于客观要素和人无止境的需求而无视平安认识。“什么是平安认识?从交通来说,就是高度留意的义务。”丁立民说,所谓高度留意,形象地说,就是大货车司机要留意到本人车辆的特殊性,在遇到小型车辆时减速慢行;机动车在看到行人时,主动慢行。但是,如今很多交通参与者没有认识到本人应尽这种高度留意的义务,而是普遍存在一种幸运心理,行人以为机动车会减速,机动车以为行人会主动避让。
    丁立民以为,呈现这种现象的基本缘由在于,交通参与者的规则认识不强。对交通参与者来说,相关于单位、家庭而言,马路是一个完整生疏的社会,谐和各方的关系只能依托规则、依托法律。但是,目前很多交通参与者的法治认识不强,缺乏对法律的敬畏,招致各行其是的场面呈现。
    “不恪守交通讯号、不平安文化出行这种‘交通症’的背后,其实是一种‘社会病’,反映了一种社会意态——急躁,希望在最短的时间里获利。这种心态反映在交通行为上,就是行人闯红灯、机动车司机随意超车、超速行驶等。从社会面上来说,普遍缺乏一种注重平安的认识与平和的心态。”
编辑:知春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