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主义(hedonism)呢?这个词始于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他以为“快乐是生活的目的,也是人生的目的。快乐是社会的道德根底”。伊壁鸠鲁也说“快乐是最高的善”,对统治者来说,让人人有快乐是权利的职责。那么要问,当下的社会能否让我们都具有快乐呢?弗洛伊德提出一种“快乐准绳”,追求快乐是人类行为的动因,也是生命愿意生长的动因。他又提出“理想准绳”,以为追求快乐先要承受理想中的不快乐才干达成。人必需在自行其是与自我约束之间找到本人的位置。唯物主义者喜欢把快乐主义说成一种吃苦主义,其实是一种误解。努力于为群众提供安康、快乐、温馨、平安的生活的权利者才是民众真心拥护的君王。对民众来说,个人行为要以不干扰别人的快乐(利益、权益、行为)为前提,这是调和社会最主要的伦理认识。我个人以为快乐主义者是一种主动或客观快乐的理论者,把快乐作为人生的一项任务,经过生活体验的积聚,心灵的升华,愿望的节制与满足,发明一个让身心温馨、愉悦、平和的内外情境。主动快乐就是快乐不需求缘由,当然这样的快乐感受地道是个人的,没有一种通约的规范。与客观快乐相对应是客观快乐或理想快乐。边沁说“快乐是当下的满足”。意指快乐是能够计算的,能够从外部权衡并被整个社会认同的。快乐是一种具有,具有你想具有的,你就会快乐。不过这样的快乐很脆弱,具有意味着你可能丧失,丧失是一种比具有的快乐更持久的多得多的苦痛。
快乐是一种态度,不是喜悦,不是兴奋,不是激情,不是幸福,不是一切可度量的东西。快乐是这样一种感受,面对一个不那么起眼的花朵,缓缓的深呼吸感受它的芬芳,然后悄悄呼出,珍爱它是个生命,感受它生命本来的气息,那也是我们生命的滋味。心情是一种能量,像海潮一样,心情的浪头升的越高,接下来就会转向更低的低谷。快乐的滋味像一种淡淡的愉悦,这样能够贮存生命的能量。让快乐渐渐得来,就会渐渐得走。有人问“你快乐吗?”答复:“快乐!”的时分,置信本人是快乐的,快乐的感受会情不自禁,虽然我们没有快乐的理由,但我们英勇的说出“快乐”二字,我们就具有了快乐。
知春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