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联欢晚会上,要说最烂的节目,大家各自有争议;但要说好节目,刘谦的应该算一个。
至少我身边的朋友,但凡那天看了春晚的,一说到刘谦那个拉皮筋和找戒指总是反响剧烈:羡慕者有之,鄙夷者有之,猎奇想找寻其中机密者也有之。到谷歌上去G一下,也能发现好多帖子,号称“刘谦揭秘”。不过认真想想,说的却总还是欠那么点滋味,仿佛并没有什么特有重量的揭秘。
前几天又爆出新闻:董卿是托儿。要是这样倒勉强能说得通,不过假如假到这份儿上,魔术也就没意义了。就像大卫魔术里的经典桥段:大变自在女神。要是打通了什么人让他们把自在女神拆了,那就是拆迁公司,而不是魔术师了。
当大家众口一词之际,有朋友来问我:你看穿了刘谦的魔术吗?我说,我喜欢观赏,不喜欢拆穿。
但似乎魔术的魅力就在于此。
它不同于处理什么学术性问题,那似乎永远欠缺了一点全民投身其中的热忱。它也不是超男超女,人们在津津有味魔术的同时却也没有那么狂热。魔术就是魔术,大家的乐趣只在于拆穿它。
其实,我们总埋怨如今的节目不如说以前美观了,与其说节目变了,倒不如说大家的嘴刁了。小品相声里诸多的包袱段子,大家已耳熟能详,自然也就失去了最初的兴味。戏法魔术,被无所不在的摄影机跟拍,再被大家一个一个镜头慢动作合成以后,自然也失去了神秘。100年前的人们是幸福的,他们能够去看社戏,在乡村的街头傻呵呵地被最简单的戏法所吸收,而那些则正是曾经被我们破解过屡次的。
我曾经很爱看变脸。手在面前一拂,面孔就由青变紫,再由紫变绿。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手法,才干让人的面孔发出彩虹般的颜色?我也曾经无数次想找到变脸的秘诀。不过当这个秘诀突如其来呈现的时分,我却对变脸失去了兴味。究其缘由,固然是在无意间看到变脸的机密,却让我产生了一种心理:原来也不过如此。
人的恶兴趣心理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就是这种“马路心理”。
众所周知,在马路上开车,除了酒后驾车这种杀手级的司机外,第二要不得的就是开斗气车。两辆车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到最后越开越快。是他们不懂交规吗?不是,他们只是被“马路心理”所影响。
当第一个人在无意间超越第二个人时,第二个人产生的心情是“愤恨”。虽然不能明白认识到这一点,不过潜认识里,他会觉得:你竟然敢超我?要是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下次你就会登鼻子上脸,得陇望蜀。而第一个人的回应也大抵如此,最后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实践上呢,这两个人可能来自天南海北,除了在街上的这次偶遇,终身也不会再有交集。
这种“马路心理”其实来源于我们的身体。当我们还是原始人的时分,恶劣的生活环境使我们不得不进步警觉。每个遇到的人可能都是潜在的敌手,假如不给他们点颜色瞧瞧,让他们晓得本人也是行家里手,也是不好惹的,就有可能祸不单行。
但是丛林规律并不是时时辰刻有用。四周的环境变了,可我们的身体却并没忘了那种觉得。因而每当看到他人做点什么事,就忍不住想跳出来表现一下。就算并无实践意义,可本人心里仍会觉得很爽。
杂技,咱耍不了人家那么利落;美声,咱拔不了人家那么高的调门;小品,同样的东北话,赵本山说的就是比咱可乐。罢罢罢,大家就给魔术挑挑碴吧。
魔术的魅力就在于此:在于激起人的猎奇,在于让人们觉得魔术师的机密似乎就是那一伸手就可以到的苹果,拼命踮脚却怎样也够不到,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