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的心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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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说到夫妻对等、相敬如宾,我们总要举汉代人梁鸿和孟光这一对夫妻的例子。我们晓得,在封建伦理道德的气氛里,男女间真正的对等是很难做到的。
每当梁鸿做工归来,妻子孟光要把饭菜放到托盘上,举到跟眼普通高的中央,恭恭敬敬地递给丈夫,也就是古代书籍所记载的“不勇于鸿前仰视”。虽然这就是后世所传的“举案齐眉”的佳话,但其中男女不对等的痕迹却是难以掩盖的。
应该说,在我国,真正的男女对等只要到理解放后才得以完成。毛主席曾将女性尊为“半边天”,这个时分的女性与男性享有了同样的权益:男人能做的事情,女人也完整能够做到。
随着这种对等观念的不得人心,它必然会影响到夫妻关系,并进而浸透到性关系中来。在不宣传男女对等的时分,妻子所做的只能是如何来配合满足丈夫的性请求,而往常,对等认识极强的女性却要以主动的身份提出了过去不可能发作,或者说连想也不也想的问题。比方有一位女性在信中就这样写道:
“我这个人性欲不太强,但也不弱,当我有需求的时分,就可高兴地承受丈夫的请求;而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分,对他的请求就很恶感。在生活中我历来不愿意地干任何事情,在性生活中也持同样的态度。但夫妻间两个人的事情总是不大好办,有时分我固然明白地表示回绝,但他却仗着身强力壮,死死地搂住我不放,直到他如愿为止。我说他是强奸,但他却不以为然的笑着说,这种事情法院不论,没有中央去告。听了他的话,我心里很生气。难道说丈夫就能够不论妻子愿意与否,强行发作性关系吗?假如真有管这种事的中央,我真想去告他强奸,杀一杀男人的威风!”    这封信是十分有代表性的。从理论上讲,但凡违犯对方意愿,用暴力或强迫完成的性行为,都能够叫做强奸。但是依照通行的见地,历来都不把婚内的性行为思索在强奸之内。
不过,有一个点值得指出,那就是曾经有人对这种传统见地提出质疑。60年代以来,“女权运动”之风大兴于欧美,女性请求全面进步其本身位置的呼声日益激烈。在我们这里,比拟注重的是男女社会位置的对等;而在地球的那一面,关于男女在婚姻生活乃至性关系中的对等同样看重。于是就有人提出了“婚内强奸”    这一概念,也就是说,假如妻子不同意,做丈夫强行为之,就能够构成婚内强奸。
美国已有好几个州经过立法规则了这一条。在这些州,假如妻子控诉丈夫强奸,法院就能够依法受理。在我们国度还没有相似的法律,因此状告丈夫强奸是不能成立的。
有必要留意的是,没有这样的法律并不意味着丈夫对妻子就能够随心所欲。我们有维护妇女的法律,假如丈夫的行为对妻子构成了要挟或伤害,照样会遭到法律的制裁。
有必要阐明的是,社会学家所说的“婚内强奸”通常远未到达需求诉诸法律的地步,也极少有人为了完成本人的性请求而用暴力手腕来对付妻子,大多数状况都像前边那位女性描绘的一样,丈夫完整忽视妻子的心情状态,只是为了满足本人的性欲而独断专行。
当妻子不肯协作的时分,他们也会强行坚持,但绝对不会像真正的强奸那样采用那种悲天悯人的方式。假如妻子坚决不容许,他们也会悻悻而退,但结果常常是妻子抵御不住他们的“死缠烂打”,心里还是满怀不快乐,但动作上却缓慢下来,于是便在半体推半就中让丈夫隧了其心愿。
那么,发作这种婚内强奸的缘由是什么呢?
就其本质而言,发作“婚内强奸”的基本缘由还是在于男女两性在性欲上的差别:男子性欲激烈,性兴奋来得急促,一旦发起起来就难以遏制或中缀;而女性性欲驱动比拟慢,性兴奋呈现也比拟缓慢,能够适时而止。有了这种生理上的差别,呈现男性愿望勃发,而女性无动于衷的状况,就成为一种必然。但由此而推论下去,并不等于说“婚内强奸”也是必然的,关键在于怎样看待这种生理差别。
有些男人是地道的自私主义者,他们一有性愿望,就立即需求得到满足,这时分妻子就完整成了他们取得性满足的工具。还有些男人心目中没有妻子的位置,或者自以优越于对方好几个等级,以至把性生活当成对对方的恩赐,让这种丈夫来仔细揣摩妻子的心机并为此而费心费力是不可思议的。在以上几种人的婚姻生活中,“婚内强奸”    的状况时有发作。
能够想象,“婚内强奸”的行为对女性所形成的心理影响是很恶劣的。我看到有的心理学书上说过,这些被婚内强奸的女性,固然可能口中讷讷无言,但心中却感到遭遭到了深深的屈辱,由此留下的坏印象会使她们对日后的性生活产生恶感,严重者会形成性冷漠。所以夫妻之间也应该追查义务。
关于“婚内强奸”行为担任任的当然是男人。而男人要想“赎罪”最重要的是要学会尊重妻子的感情和权利。大红结婚证书一领,婚姻固然遭到了法律的维护,但要晓得,感情才是婚姻乃至性生活的根底。对妻子怀有深情厚谊的丈夫,即使他对两性的生理差别一无所知,他也会面对妻子尴尬神色自行其事。那些只顾本人,不顾他人的丈夫,纵然让他们成为生理学方面的专家,也不会为了将就妻子而做出牺牲,反而更能找出借口为本人辩护。那么,发作婚内强奸的婚姻之间是不是存在着感情方面的问题呢?
我们只是不可以扫除这种状况的存在。当然,那些经常有专横而强暴表现的丈夫并不总是对妻子漠然置之。有些男人片面强调本人的主动作用,以为只需男尽其所能,女人的情味迟早会调动起来,假如没被调动起来,只能证明本人还没有尽到力气。因此,在他们发现妻子的不甘愿表示时,不但没有及时收敛举止,反而会变本加厉,以为良好的转变在于“再加把劲”的努力之中。
在这种想法的驱动下,这些男人便在性生活中做出了过火的行为,但假如说他们是“婚内强奸”,却真实有些冤枉,他们毕竟是出于好心,在粗鲁的表面下却不失其体恤。
正是在这样的状况下,他们的不时“进攻”有时便能奏效,妻子从不甘愿逐步变得甘愿起来,休眠的情欲开端复苏,于是以喜剧的结尾拉上了性生活的大幕。但是男性绝不能把这样一两次的胜利误以为是本人“强迫”战术的成功,更不可一发而不可收,而要从中总结经历,研讨怎样更好地及早调动妻子的兴味,而不是自觉地在停止过程中“撞大运”。
作为妻子,假如你对性生活不感兴味,是有权加以回绝的。特别是关于那些自私而粗野的丈夫,妻子更应该力排众议,促使其反省本人的行为。但是有这么一种倾向应该加以留意,那就是有些女性完整以本人的心情为标杆,丝毫不思索丈夫的性欲特性。这种女性在家里通常扮演“霸主”的角色,事事让丈夫遵从本人的布置,即使在性生活中也不肯下放主动权。假如丈夫主动提出请求,不但不去加以好心的了解,反而一味责备丈夫粗暴。假如是在这种状况下呈现了所谓状告丈夫强奸的事情,那就完整是妻子的不对。
夫妻间正常的性生活是两个人的生活,应该是双方设法消弭差距,假如妻子一有不如意便拒丈夫于千里之外,那么夫妻间的性生活就成了自古华山一条路,那就是:丈夫时辰做好准备,只待妻子一声令下,才可披挂上阵。假设夫妻间的性生活变成了这样一种形式,显然是极不正常的,会衍生出许多不该发作的问题。由此可见,只需夫妻间互相体恤,互相了解,所谓婚内强奸是基本不存在的。
知春寒
编辑:知春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