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使当事人承受令人恐惧的行动自在与义务,是很多治疗系统的根本目的。存在治疗法也特别基於:人不能逃避自在;事实上,我们一直带有义务。固然我们能够放弃自在,但这终将是不真诚(inauthenticity)。
因而,存在治疗法在於辅佐当事人逃脱僵化的窠臼,并面对阻挠其自在的狭隘强迫性倾向。固然这个进程给予当事人解放感并添增其自主性,但新自在也将带来焦虑。自在是一条新的冒险道路,没有人晓得这条路将往何处去,但假如要有所生长,我们就必需面对「昏眩」(dizziness)及对於自在的恐惧(May, 1981)。许多人惧怕去承当「如今本人是谁」及「将会变成如何」的义务,但是人们还是必需在「依附过去熟习的生活方式」和「冒险开放本人去面对一个较不肯定且富应战性的生活」之间做抉择。生命中缺乏一定的保证,就容易产生焦虑,因而存在治疗法的另一个目的则是辅佐当事人面对在自我抉择时所衍生的焦虑,并帮他们承受「我不是外力决议下的牺牲者」之事实,使当事人能采取行动以发明一个具有价值的存在。
依据罗洛梅的观念,人们前来治疗是由于他们怀有一个「内心被奴役着,希望其别人(治疗者)可以挽救他们」的梦想。因而「心理治疗的目的并非如传统观念所言要去『治疗』当事人,而是要辅佐当事人理解他们正在做什麽,使他们摆脱受害者的角色。」(1981, p 210)存在治疗的任务是教当事人去倾听他们已晓得的本人,纵然在这些已知的内容中,也可能存在着他们不曾留意到的事情。因而,治疗可说是一种唤起当事人潜在生命力的进程(Bugental, l986)
柏根塔尔(1990)指出三项治疗的主要任务:其一,辅佐当事人认清他们并未完整投入治疗进程中,以及理解这种状态会限制疗效;其二,支持当事人去面对他们持久以来不断逃避的焦虑;以及辅佐当事人重新界定本人与他们的世界,使能更真实地接触生活。总而言之,加强发觉是存在主义治疗法的中心目的。依据柏根塔尔的说法,该治疗法让当事人去发现以前不曾认清的另一些面,使他们可以改动他们存在於世的方式。
存在主义治疗法治疗者的功用与角色
根本上,存在治疗者注重去理解当事人的客观世界,辅佐他们重新理解与选择。治疗的焦点在於辅佐当事人理解目前的生活情境,而非协助他们恢复个人的过去(May& Yalom, 1995)。典型的存在主义治疗者会依不同的当事人,或以至对同一当事人在不同的治疗阶段,也会采用不同的办法,以灵敏地运用治疗技巧。一方面,他们运用诸如:减敏感法,自在联想或认知重建法等技巧,或从其他取向的治疗者身上寻觅洞察力,但他们并未树立一套详细或实践的治疗技术(Fischer& Fischer, 1983)。另一方面,一些存在主义治疗者憎恨技术,并以为这些技术是:僵化的倡议、例行事务及支配。在治疗过程中,技术只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治疗者与当事人之间关系的树立,使治疗者能更有效地激起及理解当事人。存在主义治疗者相当注重当事人逃避义务的问题,他们约请当事人承受个人的义务。例如,当事人说:「我不能」时,治疗者将请求他说:「我不愿」来取代。当当事人抱怨所处状况,并归咎於别人时,治疗者可问他将如何创始想要的场面。
存在主义取向的治疗者通常称当事人为所谓的「受限制的存在个体」(restricted existence)。这些当事人只能对本人产生极少数的发觉,对本人问题的实质常混杂不清。他们对处置生活状态的办法所知有限,常常觉得本人掉入生活的圈套或感到无助。治疗者的主要工作在於直接面质当事人这种自我设限的生活方式,并辅佐他发觉本人对於这种情境的产生,本人所扮演的角色与义务。例如,治疗者拿出一面镜子,让当事人慢慢透过这面镜子来从事自我面质。他能看到为何本人变成往常这种容貌,以及如何拓展他们将来的生活方式。当事人藉由增加对过去和如今生活方式要素的发觉,开端去承受改动本人将来的义务。
存在主义治疗法当事人在治疗中的经历
存在主义治疗法鼓舞当事人严肃地去面对本人对於世界的客观经历,也请求对本人如今(now)所选择的世界担任。有效的治疗并不止於发觉自身,治疗者会继续鼓舞当事人以在治疗过程中所领悟的为根底,进一步地采取行动。当事人必需请求本人跨出原有的世界,并决议有所改动。此外,当事人须在治疗过程中表现主动,由于在此一过程中,他必需决议何种恐惧、罪反感和焦虑是本人所需,且愿意加以探求的。若仅是决议承受心理治疗,只会使当事人感到不安与惶恐。以下所援用的材料是我以前一位当事人在承受心理治疗期间所作的记载。当她选择丢弃平安感,并决议从事探究时,她体验到焦虑感:
今天开端承受治疗,感到十分惧怕,但却又不晓得恐惧什麽。首先,治疗者就令我恐惧,他具有改动我的力气,而我也不时给他这种力气;我已无法回头,这是真正使我感到忧虑的缘由。我基本不理解本人,为此我感到伤心和惊慌。过去所具有的平安感已从我生命中流失,我惧怕本人将变为什麽样的人。我曾经翻开通往内心自我的大门,我惧怕将要面对的事,惧怕面对一个全新的自我,惧怕以不同的方式对待他人,惧怕和他人以不同的方式树立关系。我想本人已对任何事都会感到焦虑,特别是本人。
根本上,当事人在承受存在主义治疗时,必需努力开启本人的心门,而这种经历通常是惊慌、刺激、喜悦和抑郁的,或是这些经历的混合。当当事人开启深锁的心门后,他们便开端放松持久以来的心理桎梏。他们逐步开端发觉到过去的本人,如今终究是谁,也较能决议本人所希望的将来。透过治疗,他们探究其他的选择馀地,并使本人的新视野更趋真实。
当当事人以无助为藉口,并以为本人尽善尽美时,罗洛梅(1981)提示他们,当当事人的脚步踏进他的办公室那一刻起,他们就曾经开端通往自在的旅程。固然刚开端,他们的自在空间很小,但他们能够此为开端,逐渐树立并拓展自在的范围。
另外,当事人也能够在存在主义治疗中体验到另一层面,那就是他们不只要处理目前的问题,更要面对生命终极的问题。对於此一课题,罗洛梅指出:「生、死、爱、焦虑和罪恶等主要的经历不是我们须处理的问题,重要的是我们必需面对认知的矛盾。因而,在治疗时,当我们议论到问题的处理时,只是将生命的矛盾现象作更分明地呈现而已。」(1981, p-67)。治疗过程中的主要论题是:焦虑、自在和义务、孤单、疏离、死亡和死亡对生活的涵义,及不时地追随生命的意义。
存在主义治疗法治疗关系
存在主义治疗者极注重与当事人世的关系。关系自身便十分重要,它不只能促进移情作用)在治疗情境中,人与人之间得以彼此会意的特质可刺激当事人积极地改动。存在主义的治疗者置信他们对当事人所采取的这种态度以及自身具有的老实、统合与勇气的人格特质,是他们必需提供应当事人的。治疗关系可视为一种治疗者与当事人的共同旅程,在旅程中,治疗者须深化探究当事人所知觉及经历到的世界)但此一方式的旅程也请求治疗者必需与他们本人的现象学世界接触。布柏(Buber,1970)的「我与你」(I/thou)关系的概念在此能够提供重要的涵义。治疗者假如没有倾听或专注就随意笑容、点头,许多当事人会因而而感到治疗者没有倾听或缺乏当时的存在感,这对谘商关系会产生负面影响。
治疗者以真诚的关心与同理心,和当事人分享他们的反响,这是一种强化治疗关系的办法,柏根塔尔强调治疗者的「真实叁与」在治疗关系上占有无足轻重的位置。他以为许多治疗者与治疗系统均疏忽此一根底的重要性,治疗者常常太专注於说话内容,而疏忽了本人和当事人之间的间隔。柏根塔尔的观念显然与「治疗者是治疗过程中具有技术与客观的指导员」不同。「治疗的同盟关系能与治疗中的有效能量连结,并能够支撑漫长、艰难且经常痛苦的生命转变的心理剖析过程。此时,治疗者并不是扮演中立的察看者逐个技术员的角色,而是当事人活生生的朋友。」(1987, p-49)
罗洛梅和叶伦(1995)也强调治疗者在治疗中应真实存在(bethere)的重要性,这涵盖当时应全然地在那裹,及积极地与当事人一同投入。他们提示治疗者,假如治疗者的专注从当事人身上移开,并希冀晤谈快点完毕,那麽他们就无法提供当事人迫切需求之真诚的接触。事实上,治疗者藉由与当事人所树立的深化关系,可引导当事人未来与别人的相处方式。
尊重是治疗关系的中心,尊重系指置信当事人具有真诚地处置顺应艰难的潜能,及置信当事人具有选择的才能。治疗者会辅佐当事人理解他们如何与环境相处,以及如何限制本人的存在;虽然在承受治疗前,当事人大都以为本人非常无助,但最后,他们究竟将以积极、担任的态度重新检视他们的存在,并究竟会开展出逐步加强的才能去承受与面对本人所具有的自在。
治疗者能够透过真心诚意的行为表现来约请当事人共同生长。假如治疗者在治疗过程中躲藏本人,或表现出不真诚的举止,将使当事人继续维护本人及坚持他们不真诚的方式。因而,治疗者能够在恰当的时分,选择性地表现本人的反响,以辅佐当事人减少对他的生疏感。当然,治疗者也毋需毫无保存与当事人分享每个觉得与想法,而是必需持有与当事人分享本人反响的意愿,特别是这种分享能促进治疗效果时。
存在主义治疗法前言
如上所述,存在主义并不像其他学派具有一套定义完善的治疗技术。本取向实务人员所采的干预措施,是依据对人类存在的根本性质之哲学观,他们能自在地从其他学派借用技术。但是这并非漫无限制,而是此等技术必需跟其哲学观相容。在采取干预措施以引导当事人方面,他们有一套假定与态度。
在讨论治疗技术时,梵德生史密斯(van Deurzen?Smith,1990a)指出,该取向以不强调技术着称。她强调谘商员必需先探究本人的生活至一定的深度与广度之重要性,如此在辅导当事人时才不会迷失本人。她以为,在当事人探究本人最深层的事物时,谘商员也要显现本人乐於改动,如此才是一个够格的谘商员。他提示我们,存在主义治疗法是一种携手协作的探险活动,当事人与谘商员两者都会由于投入探究而有所改动。
谘商员以本人为工具,是存在主义治疗法的精华所在(Baldwin,1987)。本法是一种你和我的交会关系(I/thou encounter),谘商员最深层的自我与当事人最深层的自我会相印接触,这是谘商进程最佳的状态。存在谘商是一种不时发现的创意过程,在概念上可分红三个阶段。
在第一个阶段,治疗者辅佐当事人认定及廓清他们对世界的假定。当事人被约请来停止界定与讯问他们知觉的方式,以及其存在的意义,他们会检视本人的价值观,信心及假定,以断定它们的有效性。对许多当事人而言,此一工作相当艰难,由于在他们开端时可能会突显出问题并将之归咎於外在要素,也可能将焦点放在他人赋予他们的觉得,或他人应为他们的行动或不行动负大部份的义务。而治疗者将教诲他们如何反响本人的存在,以及如何检验本人在制造生活问题中的角色。
在第二阶段,治疗者会鼓舞当事人把他们在治疗过程中所学到的事物化为行动。治疗的目的在於使当事人将其经过检验且内化的价值观,应用在详细的行动方式上。当事人通常能发现本人的优点,并使本人融入有目的的生活方式中。
存在谘商第三阶段,在於辅佐当事人将本人对本人的理解化为行动,即促使当事人能找到以详细的方式去执行他们已检视过而且内化的价值观。通常当事人会发现到本人的优点,并找到发挥优点之道,使其生存更具意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