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恋对人生的意义
固然我们很容易在理想生活和文学作品里体验到恋爱婚姻的浪漫,但是历史地看,人们的婚恋行为有着非常适用的社会功用。作为人类社会和个人人生的严重事情,婚恋具有如下的功用:
第一,完成生理需求的功用。人类有男女之别,动物有雌雄之分。人固然是自然界进化的最高成果,但性别的意义同动物有着近乎相同的内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类两性分离的层次同动物是完整一样的。人类个体的成熟固然需求两性之间的交往、分离,但它具有动物完整不具备的情感内容,这就是人类经过长期的进化开展,两性之间经过爱情,彼此爱慕,经过婚姻组织家庭的方式,到达身体的分离。
第二,传宗接代的功用。我们晓得,人类最初的繁衍方式与动物是完整相同的,在母系氏族社会中,人们阅历了“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阶段。随着消费力的开展和私有制的产生,人们有了财富支配和财富继承的需求,相对固定的婚姻关系在这种状况下随之产生。在私有制下,固然存在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状况,但是由于人们经过婚姻组成了家庭,家庭不管是作为消费单位还是生活单位,都成为组成社会的不可短少的细胞,其血缘关系和传承脉络得以明晰。即便在现代社会,大多数人的恋爱也是与结婚生子相联络的。
第三,改善本身生活条件的功用。经过联姻改善本人或家庭的生活条件和处境,是私有制下和现代社会中无须讳言的功用。这是人们思索婚恋时与追求幸福的愿望联络最为严密的功用。在许多国度和民族的婚俗中,都有要彩礼的行为,男方能否可以给得起女方彩礼、给彩礼的多寡,一方面显现了男方家庭的生活条件,另一方面也可以起到改善女方家境的作用。另外,在谈婚论嫁时,女方常常注重男方的家庭财富状况。有句俗语叫做“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讲的就是女方希望可以嫁得一个衣食无忧的家庭,过安稳日子的心理。
既然婚恋有如此重要的功用,又是触及不同个体和家庭的事情,就需求使男女双方或其家庭互相沟通、理解。在历史上和理想生活中,男女谈婚论嫁的方式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两情相悦,自在恋爱。“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在一些民族习俗中,至今还保管着传统的传情方式,如对歌、抛绣球等。古今中外,传诵着数不胜数的男女两情相悦、追求自在恋爱的故事。如《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家喻户晓,喜闻乐见。在现代社会,由于女性的解放和男女对等的普遍完成,尊重个性、尊重人权的民主气氛越来越浓重,经过两情相悦而自在恋爱、走向婚姻、组成家庭更是成为绝大多数青年男女的殊途同归。
第二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是封建时期的典型婚配方式。封建时期及此前的奴隶社会中,婚姻常常不被看作是男女两性个人的事,而被看作是家庭或家族的事,因而,婚姻的缔结常常不是由当事人本人决议,而是由双方家长包办。因而,没有恋爱婚姻的自在可言,男女青年的恋爱追求,常常以悲剧告终。现代社会,父母包办型的婚姻越来越不具典型性。
第三种,婚介搭桥,双方有意。固然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恋爱方式更多的是自在恋爱。但是,由于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圈子有限,接触到的适龄男女也不一定投缘,因而,各种方式的婚介在人们的婚恋行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婚介有熟人圈子的牵线,有婚姻引见所的搭桥,还有电视、电台婚恋节目提供的平台,使适龄男女在选择本人的另一半时有了更为宽广的视野。
婚恋的功用和完成婚恋的方式反映了婚恋关于人生的意义及其重要性。概括而言,婚恋是个体完成完好人生的必要方式,没有婚恋,没有两性的分离,人生是不完美的。同时,婚恋也是人类完成安康繁衍的必要方式,是个体所承当的天赋任务。换个角度来说,婚姻是个体走向重生活的选择和接纳行为,是从一个血亲圈子走向另一个血亲圈子的活动方式。它是同个体及血亲团体的理想利益和将来开展严密相关的。婚恋牵涉到两个人、两个家庭,并且会产生新的生命。这一性质凸显了婚恋的社会功用和义务。因而,在多种可能的状况下,如何使人生的这一严重选择可以有利于个体与家庭的幸福,是非常重要的。
二、幸福婚姻的表现
什么样的婚姻是幸福的呢?换句话说,幸福婚姻有哪些表现呢?这既是一个历史的理想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说它是历史的理想问题,是由于人生活在社会中,由于各自的生活环境、个人阅历、追求志向的差别,不同的人对幸福有各自的了解。有人对幸福的了解侧重于感官的快乐和一时的心理感受。在个人短暂心理感受的层面上,很难界定一个统一的规范。但是,虽然如此,幸福婚姻终归有公认的构成要素和表现,这就是需求理论从人们千百年来的婚恋理论中总结出可供自创的规律。笔者以为,幸福是对生活状态和过程的整体的综合的评价,是一种肉体上心旷神怡的境地或契合一定意义的稳定的生活境况。在这个意义上能够说,幸福婚姻集中表现为家庭关系的调和。换句话说,在婚恋中,调和与幸福是同义语。
(一)幸福婚姻表现为家庭中夫妻关系的调和
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中心。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首先基于调和的夫妻关系,没有夫妻关系的调和就不会有婚姻的幸福。夫妻关系的调和表现为:
第一,夫妻双方互相观赏和尊重。绝大多数夫妻都是从互相爱慕、观赏和尊重的恋爱阶段走过的。无论是“郎才女貌”,还是才貌双全,没有互相的观赏和尊重,很难执子之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姻中,互相观赏同样是必需的,它是幸福婚姻的不可或缺的元素。婚姻中的互相观赏和尊重表现为对对方所表现的才干的鼓舞和赞扬,对对方的个性、双方差别性的东西可以容纳和尊重,特别是在人格上,夫妻双方对等看待。
第二,夫妻双方互相体恤和扶助。现代家庭,夫妻双方常常承当着社会和家庭的双重角色,工作和生活的压力常常会随同着左右,而且,身体和心理上的不适也是经常呈现在夫妻身上的问题,因而,在共同的生活中,夫妻之间的互相体恤和扶助就是幸福婚姻的重要表现了。
第三,夫妻双方互相忠实和容纳。感情生活是夫妻关系的重要组成局部,感情上的彼此忠实,是调和夫妻生活的前提条件。没有了忠实的婚姻,肯定不是幸福的婚姻。同时,夫妻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作为个体,彼此之间不可能没有磕磕绊绊,因而,互相间的容纳也是幸福婚姻的重要要素。
当然,夫妻关系的调和并不是自但是然完成的。调和幸福的夫妻关系需求男女双方的共同运营和构建。这是由于夫妻双方婚前来自不同的家庭,他们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思想方式等方面肯定存在差别,形成他们详细行为方式的某些不同,都会对夫妻关系的调和形成障碍。假如说恋爱中的男女关系充溢了理想和激情的话,那么,婚姻中的夫妻关系则要理想得多。青年男女从朝思暮想盼望同对方朝夕相处,到实真实在地生活在一同;从处于激情和光晕中的观赏和倾慕,到彼此在生活中全方位的密切接触,从前认识不到或感受不深的东西变得明晰起来,因此会对男女之间的关系产生奇妙的影响,处置不好的话,会对婚姻以至人生形成消极影响。因而,在婚姻中供认和尊重彼此的差别性,并在相处中处置好这种差别性,使得夫妻关系处于调和状态是非常重要的。
(二)幸福婚姻表现为家庭亲子关系的调和
人们经过婚姻的方式组成家庭,生儿育女。亲子关系是绝大多数婚姻由夫妻关系所必然衍生的关系,是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局部。因而,幸福婚姻的另一重要表现就是亲子关系的调和。
亲子关系调和的第一个表现是父母如何看待子女。
首先,父母对子女有安康正面的影响,使其具有安康的人生观和安康的心理。人们常说,父母是子女人生的第一位教师,他们的言谈举止对孩子的影响是终生的。父母对子女停止道德人格的潜移默化的教育,特别是要从小停止,按部就班地教诲。一方面要留意以身作则、以身作则,另一方面要采取孩子乐于承受的方式,寓教于乐、寓教于常,以到达“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其次,擅长发现和培育子女的个性喜好,不把本人的想法强加于子女。在家庭中,经常碰到这样的现象:由于父母曾经具有的一些理想志向没有完成,就希望本人的儿女可以替本人完成;或者由于父母本人有很优越的位置,也希望子女可以依照本人给出的规划开展,到达跟本人一样的成就或者超越本人。这样常常会形成一些家庭的悲剧。同时,父母等晚辈也常常不顾子女生长的阶段特性,原封不动地、无可置疑地把本人的生活经历教给子女,希望他们承受。但是,常常适得其反。由于许多人生经历即便可以传授,但是,若要它被承受,被教诲者必需亲身阅历了人生的那个阶段才行。思想与年龄是同时演化的,有些德性和聪慧是与肉体的衰老关联着的。因而,父母对孩子的引导和教导,要以不伤害孩子的思想、情操、性情,有利于他们的安康生长为前提。
亲子关系调和的另一方面的表现是子女如何看待父母。
在中国传统道德中,把子女对父母的行为标准概括为“孝”。在现代条件下,人伦标准在内容上必需反映时期的特征,对传统道德的内容和方式加以批判继承,去除其封建性的消极的糟粕的内容,继承其反映人类共同进步肉体的内容,创立反映新时期肉体的人伦道德。
首先,子女尊崇父母晚辈。对父母晚辈的尊崇表如今许多方面。比方在言语态度上的恭顺、不顶撞,在行为上的有礼貌等。对父母晚辈的孝,不只表如今为其做事和酒食上先奉,最重要的是同时要表现出由衷的愉悦容色。这是由于,“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礼记·祭义篇》)孟子也说:“孝之至,莫大于尊亲。”(《孟子·万章上》)中国传统伦理中关于以敬统帅子女之孝的思想在今天仍是值得推崇的。
其次,奉养亲长。奉养父母既是子女的道德义务,也是公民的法律义务。在现代社会中,养亲曾经主要不再是经济上赡养父母晚辈,由于许多老年人经过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在经济上曾经不再是没有依托。但是,老年人肉体上关于子女关怀的需求,却是儿女不容无视的。几年前,一首《常回家看看》的歌曲唱遍了中国的大江南北,就是这种亲情需求的反映。如今,许多中央存在的“空巢老人”现象,值得许多做子女的深思和警醒。
三、正确的婚恋观何以可以保证婚姻幸福
在理想生活中,人们在择偶时,常常处于爱情还是物质条件何者优先的选择中。有的人把物质生活的优越和享用作为幸福婚姻的首要条件,只需满足了物质条件的请求,宁愿过“在宝马车里哭泣”的生活。也有人简单地强调婚姻以爱情为根底,谴责一切在婚恋中思索经济要素的行为。这两种观念都是不可取的。更多的人关于婚恋还是有着比拟正确的理性的认识的。比方,据《上海80后重生代婚恋观调查》显现:近八成被访者以为“爱就是承诺和义务,同甘共苦,不离不弃”;34.1%的人表示“只需相爱,其他条件能够不思索”,54.9%的人表示“既要相爱,又要对方各方面条件好”;仅有6.7%的80后表示会在“谈不上爱情”或“没有爱情”的状况下结婚。
当然,幸福婚姻离不开一定的物质条件。对物质条件的请求是自古以来人们在谈婚论嫁时都要提及的,并不是只要到了现代社会才得以突出。所不同的是,其请求的详细内容随着消费力开展程度的进步,产品的丰厚而有所差别。而且,随着时期的开展,社会环境的宽松,传播媒介的兴旺,这种请求更显得传播普遍,影响愈加直接。应该指出的是,在婚恋中,必要的物质生活条件的思索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世界上没有在真空中、靠餐风饮露而生活的人,人们在理想生活中的任何思索,都是有其理想根底的。分开一定的物质根底,婚姻生活不可能是真正幸福的。
但是,关于婚姻的物质根底强调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以为只要物质享用才是婚姻幸福的真理,则是对婚姻幸福的完整无知和幼稚至极。这一点,即便是封建时期的女性也看得极为分明。《红楼梦》中林黛玉的侍女紫鹃对林黛玉说过这样的话:公子王孙虽多,那一个不是三房四妾,今儿朝东,明儿朝西?娶一个天仙来,也不过三夜五夕,也丢在脖子后头了,以至于为妾为丫头反目成仇的。……岂不闻俗语说:“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如今媒体上充满的一些婚恋节目中,一些青年男女赤裸裸地张扬拜金主义的大旗,夸耀富有,追求吃苦,其行动和对婚恋现象的认识,不但有悖社会伦理,而且还不及封建时期的丫鬟。
任何社会任何家庭的财富都不是凭空而来的,也不是万世不竭的。女性的经济位置的独立,曾经被历史证明是保证女性社会位置、家庭位置的重要前提,从而也是保证女性婚姻幸福的条件。在传统社会,女性只是家庭的隶属品,没有经济的独立权、没有受教育权、没有独立性。中国古代关于女性“三从四德”的标准,就是女性没有位置,不可能具有真正的家庭幸福的佐证。历史证明,只需妇女摆脱不了家庭中的隶属位置,不能参与社会劳动,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只是梦想着依托社会的进步和男性的溺爱,就能够取得与男子对等的位置,就能够得到婚姻的幸福,是不可能的。几世纪以来,女性为争得本人的经济独立和人格独立付出了艰辛卓绝的努力。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妇女位置的进步,一方面是由于人民共和国赋予其与男性对等的法律位置,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妇女的普遍参与社会经济生活,具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是家庭物质生活条件的直接发明者。如今一些青年女性,以嫁入豪门做全职太太为生活的目的,梦想着靠丈夫及其家庭饲养的幸福生活,以为这样的相夫教子形式是人生的最大幸福。恐怕只是沉睡在本人编织的美梦的欺哄之中,一旦梦醒曾经身处难以忍耐的苦刑之下。
婚恋的幸福离不开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但并不是有了优越的物质生活条件就一定能够保证婚姻的幸福。婚姻幸福的根底在于爱情。爱情由于是在男女人格对等根底上产生的,因此保证了夫妻关系的调和、亲子关系的调和、亲长关系的调和,也就是说,保证了婚姻的幸福。因而,追求婚姻幸福的人们,千万不要一叶障目,舍近求远,到头来弄个背道而驰,耽搁了青春,流放了幸福的婚姻。
知春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