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与否,人与人在关键时辰的比拼的并不是谁比谁更聪明这样的智力要素,而是毅力、意志质量这些非智力要素决议谁能最终登顶。
由于,谁都会跌到,却不是谁都能站起来。可以站起来的就会成为最终打败本人的人,也让别人信服的胜利者。大多数状况下,可以摆脱逆境顽强站起来的人都屈指可数,所以胜利者是少数。
在与结合国亚太经社会协作的国际课题“关注亚太地域青少年性与生殖安康、预防艾滋病、避免药物滥用”的过程中,我听到许多业内戒毒专家谈到:如今的毒品提纯度太高了,普通人戒断毒品后的复吸率简直是100%,简直无人能幸免。而奥巴马却用本人的行动证明,他做得到!由此可见,奥巴马需求多大的毅力才干戒除专家以为无人可以应战的胜利!正如一位国内网友所说:谁都有本人的幻想和理想,如何完成?奥巴马就是现今年轻人的典范!
那么,到底是什么强大动力促进奥巴马走出窘境,取得胜利的呢? 下面,分离奥巴马的自传和自述逐个来剖析:
一、良好的自我接纳。
自我接纳是心理学名词,就是指对本人身高、容颜、家世、背景、智力等等我们本人以及本人所具备的特征持有的一种积极的态度,就是能欣然承受本人理想中的情况,不因本身优点而自豪,也不因本人的缺陷而自卑。
自我接纳是一个人天生就具有的权益。一个人并非要有突出的优点、成就、作为或者做出他人希望的改动才干被接纳。即便貌不突出、语不惊人也能接纳和喜欢本人。
自我接纳是自尊的基石,一个接纳本人的人就能自信满满。
每个人都有着无法改动的先天特质、缺陷、出身和血缘,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很积极地认同本人的一切,进而迸发出惊人的迸发力去开辟本人的人生。
奥巴马的出身很复杂,他的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学生,母亲却是来自堪萨斯州的白人,在早年种族歧视仍然存在的美国,他的混血身份让他在四周的人群中显得很异类。有段时间,他还在言语不通的印度尼西亚生活过,他经常遭到其他孩子的取笑,四周只要他这么一个外国孩子,也只要他一个要到新天主教教会学校上学。四周住的都是巴达维亚人或雅加达的土著人,他们无一例外都是穆斯林。对此,他也曾迷茫过,庆幸的是他没有低沉下去,而是积极的对待本人的血缘,高度认同本人一半白人、一半黑人的先天身份。进而积极融入到本人四周的人群中,把本人当成美国的一局部,一个具有权利和义务的美国公民。他明白,你把本人看成什么样,你就会变成什么样,用他的话说就是“这里没有一个自在派的美国,也没有一个激进派的美国,这里只要一个美利坚合众国。这里没有一个黑色美国和一个白色美国、拉丁裔美国、亚裔美国,这里只要一个美利坚合众国。”
二、批判性思想。
每个人都有大脑,但不是一切人都具有批判性思想的才能。在奥巴马接触毒品的日子里,他的学习成果直线降落,对将来也失去了自信心,毒品成为他逃避社会和理想的最好避风港。但是,在母亲的劝导下,他逐步开端考虑,深思本人的窘境,从书本、亲人身上吸取力气。进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后,奥巴马决议重新开端本人的人生,彻底抛弃西方学院派养成的所谓科学研讨的坏习气。主修政治学期间,他定期参与黑人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包括反种族隔离抗议活动等等。就在1983年毕业前夕,他决议把社团活动组织当作本人的事业来运营斗争。他置信:“我们需求创立一个团体,为之斗争,并勤劳耕耘?!比缃瘢颜庵炙枷氡涑闪诵矶嗝拦斯餐乃枷搿?/FONT>
奥巴马在本人的自传《我父亲的幻想——种族和继承》结尾中写道,美国法律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从中我们理解到这个民族不断在与其良知停止着争辩:我们的社区是什么,这个社区终究能够经过怎样的方式完成自在?我们能尽的义务有哪些?如何把权利变成正义,把情感转化为爱?在法律书里我找到令本人称心的答案——像布朗诉教育局案这类的案例中,为了私利和贪欲而放弃良知的状况比比皆是。但是,在美国的法律中,当听到来自各层面的声音和意见,我又深受鼓舞,坚信只需我们依然勇于提出这些问题,那么把我们维系在一同的良知最终还是会占上风。
现今有很多来自小城镇或者乡村的青少年,曾经怀揣青春的激情和幻想金榜提名,辞别家乡,来到大城市求学追梦。他们和年少的奥巴马一样,也曾具有远大理想并留在大都市为圆梦而拼搏。但是,短少了自我接纳和批判性思想,他们的青春激情和远大幻想好像温室里的花朵普通脆弱而不经风雨。一旦接触社会,这份理想和激情需求洗净铅华、大浪淘沙。很多人有自信心接纳本人鲤鱼跳龙门的胜利,却不能接纳本人理想遭遇理想的暂时挫败,好像许多大学生一样,当了村官或是成为公务员,权利在握,从此便强上芦苇随风飘移,忘却了真正的自我接纳和认同以及勇于批判和建立的勇气,也只能在理想的泥潭中沉浮而不能如奥巴马般一路百折不挠地坚持抵达幻想的此岸!
三、自尊——结实的人生基石。
自尊或者说我们平常所说的自信,主要基于我们对自我的两点认识:
第一:我是心爱的;
第二:我是有价值的!
自尊的中心就是自我接纳,奥巴马可以先完成自我接纳,也就为他的自信打下了坚实的根底。好像本博文的次第一样,奥巴马一路走来也印证了这一点。
奥巴马在大学时曾经严重低落过,当他的父亲送给他一个篮球作为圣诞礼物后,他开端接触篮球。起初,他笨手笨脚,但很快他的自信就日积月累。上高中时,奥巴马就被潘拿荷校队选中,虽然他还不是开局投手,但很快他就在球场上结识了一群情投意合的朋友。奥巴马开端学打篮球,很快就发现篮球不但给他带来了归属感,也帮他找到了释放自我的方式。奥巴马在高中校队打篮球,毕业前的一年,校队博得了州冠军的殊荣,由于奥巴马擅久远间隔投球,他还得了个“巴利轰炸机”的雅号。在整个大学期间,以至在哈佛法学院读书的时分,他都没有连续打篮球。他说:“在篮球场上,我找到了情投意合的朋友,也找到了自我。正是在赛场上,我和白人朋友们打成一片,在这里黑色肌肤也不再代表着低人一等。”
但是,自尊(自信)又是个很难把握的东西,太过火就成了自傲,欠缺缺乏则成了自卑。兢兢业业、不偏不倚才干夯实自尊的根底,迈出坚决有力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