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迷藏”背后的社会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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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案件引发的盛行语。上次是瓮安少女李树芬溺水死亡,警方发布调查结果时提到了“俯卧撑”,随即俯卧撑走红网络。这次是云南青年李乔明死在看守所,警方称其“躲猫猫”时撞墙。很快,躲猫猫也火了起来。网友们一边讨论躲猫猫这个游戏的风险性,一边大量发帖“躲猫猫”。    
监狱真是个天堂般的中央,不但允许犯人在放风的时分玩“躲猫猫”的游戏,更难得的是犯人个个都象天使普通地童心未弥——都二三十岁的成人了,还坚持着玩“躲猫猫”的兴致。不过,有童心的人常常不懂得维护本人,这不,一个叫李乔明的犯人就低估了玩这一游戏潜在的风险性,居然一头撞到了墙上,落了个因“重度颅脑损伤”而分开人世的下场。正如网友许晖在其博文《躲猫猫释义》中所言,“‘躲猫猫’这一游戏在展现晋宁县看守所的人情味儿之外,同时雄辩地证明了一个道理:游戏也能够杀人。”是足以为玩游戏者戒也!
明眼人不难看出,和使“躲猫猫”这一词语盛行起来的众网友一样,笔者在上文中止不过是拿“‘躲猫猫’撞墙致死”这个警方关于犯人非正常死亡的超出常理、带着“黑色诙谐”意味的荒谬解释调侃了一把。其实,与“俯卧撑”一样,“躲猫猫”也是当代社会的媒体镜像。“躲猫猫”是一个“双面怪物”,它的一面是不受民众限制的公共权利的任性、专横、冷漠和残暴,另一面是民众的不满、愤恨却又迫不得已的失望和无力的状态——除了借“犬儒主义”的调侃或恶搞暂时发泄发泄,以至“自我文娱”一番,他们别无选择或不晓得该如何么应对——假如无力改动现状,至少能够改动我们本人对待现状的方式,这样,不论怎样恶劣的生存或生活环境,都变得能够忍耐了。
公共权利之所以必要,是为了维护民众免受来自个体自身以外的“他者”的暴力或恣意规则的伤害。公共权利其实是一种限制不合法的暴力的暴力,并非无限的,而是有边境的,应该遭到制度上的或其他方式的限制,否则就有沦为专制权利的风险,由于暴力——不论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一直都是一种非理性的力气,假如短少有效的限制,必定会走向滥用和残暴,从而给作为个体的人或人类带来人为的灾难。
固然我们如今已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时期,可建国六十年的时间与几千年专制统治的历史重负相比毕竟还是差得太远。一个民主与法治的国度,关于中国人来说毕竟还是个重生事物。除了制度上的惯性以外,局部国民依然摆脱不了帝制时期遗留下来的奴性心理,关于权利的任性与专横,仍报之以“阿Q”或“犬儒”的态度,调侃一番,恶搞一番,也就万事大吉,天下安定了,却没有想到作为权益主体的公民,关于其职能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公共权利的滥用,应该承当什么义务,应该以何种合理的手腕来改进社会,推进社会进步,维护社会正义。就拿“躲猫猫”事情来说,任你怎样调侃或恶搞,关于问题的真正处理起不到任何积极的作用。作为公民,正常的回应方式是质疑这一事情的真实性与合理性,请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合理的解释,并有关义务人依法作出审讯或处置,并请求政府关于其体制的不完善性作出构造性的变革和调整——这正是人民的合法权益和行使其合法权益的手腕。
“一心一意为人民效劳”意味着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而要将人民的利益落到实处,就要尊重人民的权益并使之制度化与法律化,才干有效避免政府权利因其非理性扩张而异化为损伤人民利益的暴力,才干使公共权利发挥其维护人民权益不受非法进犯的正常职能,人民的利益才会有保证。如此这般,不但公共权利不敢以“躲猫猫”之类的荒唐解释来敷衍、诈骗民众,民众也不用再与公共权利玩“躲猫猫”的游戏了,“恶搞文化”走向衰落的时期也就降临了。知春寒
编辑:知春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