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性成长的前三个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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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春寒与定律相对应的,是破碎。所谓破碎,意义就是,假如我们的生长环境明显违犯了这些定律,我们的心灵就会受伤,我们的生命觉得就会呈现破碎。
定律一:成为本人
我们生命的基本动力是成为本人。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代表人物马斯洛称,人有五个层次的心理需求:饮食与性的生理需求、平安需求、归属需求、自尊需求、自我完成的需求。假如依照另一位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代表人物罗杰斯的话来说,所谓自我完成的需求,也就是成为本人。
什么是本人,我们又怎样能够成为本人?
罗杰斯以为,所谓本人,就是一个人过去一切的生命体验的总和。假若,这些生命体验我们是被动参与的,或者说是他人的意志的结果,那么我们会觉得,我们没有在做本人。相反,假若这些生命体验我们是主动参与的,是我们本人选择的结果,那么不论生命体验是快乐或忧伤,我们都会觉得是在做本人。
是不是在做本人,这一点极为关键。
假如我们觉得不是在做本人,那么不论他人的意志看似多么巨大或美妙,我们都会觉得很不舒适,并会做一些看似莫明其妙的事情。看上去,这些事情像是自毁或伤害他人,但其实我们不过是在用这些事情来唤醒本人的意志。
破碎一:我们被选择,被决议
人本主义心理学将自我完成视为最高价值。相应的,存在主义哲学也将“选择”视为最主要的命题。
用最浅显的话来说,存在与选择的关系就是,你选择,你才存在过。假如你总是被选择,那么你就是不曾活过。
但问题是,太多的人喜欢把本人的意志强加在他人身上。以至,一个哲学家称,一个生命的过程,就是不时与他人的个人意志做比赛的过程。他人把本人的意志强加给本人,本人同样也会这样做。这样做的时分,我们会有很多名堂,最简单的说法是,我这样做,是为了你好。
不过,本人为本人的人生做决议,本人把握本人的命运,这听上去很动听,有一些巨大的滋味。但是,这样做的另一面,意味着你必需为你的决议担任,假如选择错了,你受伤了,不要任劳任怨,不要把义务推脱到他人身上。很多人惧怕这一点,于是宁愿放弃本人的意志,宁愿被他人决议。
由此,他们本人阻断了自我完成之路。
定律二:我们自然就有一个肉体胚胎
我们在自我完成的道路上,最容易遭遇到的第一个波折,多来自父母等重要的亲人。父母最容易以爱的名义,将本人的意志强加在孩子的身上。父母们之所以喜欢这样做,常常是由于抱有一个传统的观念——孩子是一张白纸。依照这个观念,孩子被以为一开端什么都没有,就是地道的空白,我们怎样塑造怎样教育,孩子就会生长为什么样子。
意大利教育学家蒙特梭利反对这一见地,她以为,孩子绝不是一张白纸,相反一开端就有一个肉体胚胎,这个肉体胚胎中藏有心灵生长的密码。并且,只要孩子本人经过本人的行动、感受和考虑才干解开这个密码。
很多幼儿教育学家支持蒙特梭利的这一说法,他们经过察看发现,孩子6岁前有许多心灵发育的敏感期,譬如追求音乐、数学等等都有一个敏感期。处于特定敏感期的孩子,会对某一件特定的事情有了匪夷所思的固执,他们会诲人不倦地自发地反复去做这些事。假如这些事在敏感期内得到了充沛的操作和锻炼,这个孩子的特定才能就会得到充沛开展。假如错过了这个敏感期,这一特定才能就会遭到难以逆转的损伤,以后要花极大的力气才干局部补偿。
蒙特梭利以为,这就是肉体胚胎指引的结果。源自肉体胚胎的声音通知孩子,他需求做什么。依照这一观念,罗杰斯的“成为本人”的“本人”并不地道是一个人的生命体验的总和。由于依照罗杰斯的这一观念,本人一开端仿佛也是空的,而依照蒙特梭利的观念,我们一开端就不是空,一开端我们就有一个无比重要的肉体胚胎。
更关键的是,6岁前的阅历决议了肉体胚胎的发育水平。似乎是,肉体胚胎在6岁前根本发育成型了。假若在6岁前,父母不断忙于用本人的意志塑造孩子,那么,孩子的肉体胚胎就没有发育的时机。于是,这个孩子就会呈现种种问题。
国内知名的幼儿教育专家孙瑞雪女士说,一个肉体胚胎得到良好发育的孩子,会有极好的感受才能,他充沛信任本人的觉得,对任何事情都要寻求本人的判别和了解。最终,他将成为一个极具独立判别才能和丰厚的发明力的人。
破碎二:肉体胚胎被压制
依照蒙特梭利的观念,孩子的自在探究十分重要,由于这是肉体胚胎得以发育的独一途径。
但是,由于不了解孩子的行为,大人很容易从本人的角度动身,强迫孩子承受本人的意志,控制并压制孩子的选择空间。由此,破碎很容易产生。
所以,不要急着去评判孩子并塑造孩子,更不要急着把你的观念强加在孩子头上。譬如,节省不节省这样的词汇,是不合适来权衡一个3岁的孩子的。你能够强行把一个3岁的孩子塑形成看似节省的孩子,但这个孩子因此就失去了对圆满的感受、盼望和追求。
定律三:关系胜于一切
情商比智商重要,这一点已成公论。那么,情商是什么?情商就是性格,就是人格,而人格就是我们内在的关系形式。从这一点而言,父母不用太忙于给孩子灌输学问,由于他们与孩子的关系,实践上远比这些学问重要。
假若父母和孩子的关系调和,那么,孩子的肉体胚胎就会在这个关系中自在而平安地得到最大限度的生长。
所以,父母应切记,他们与孩子的关系,才是压倒性的关键所在。
新肉体剖析流派、现代客体关系心理学以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的关系形式,这个关系形式决议了我们与其别人、与社会、与世界乃至与本人的相处方式。这个关系形式,用客体关系理论解释起来会比拟复杂,但能够用简单而形象的解释,那就是“内在的父母”和“内在的小孩”的关系。
这个内在的关系形式也是在6岁前根本树立,所谓“内在的小孩”,其实就是孩子本人一方的角色的内化。所谓“内在的父母”,则是父母一方的角色的内化。内在的关系形式,根本也是童年时,孩子与父母等重要亲人的理想关系的内化。
给予孩子爱,也要给予自在
由此能够看到,父母与孩子童年时的关系形式无比重要。权衡这个关系形式的质量有两点:爱和自在。
经过对定律一和定律二的讨论,我们曾经晓得,自在对孩子而言十分重要。由于自在意味着孩子的肉体胚胎能够充沛地取得发育,也意味着这个孩子的意志得到了尊重,他被允许并被鼓舞走向自我完成。
这听起来有点笼统,但做起来并不难,就是,当孩子开端停止自我探究的时分,既不要常替他完成,更不要经常限制他。
给予孩子自在的同时,同等重要的是爱。依照罗杰斯的定义,爱是深深的了解和承受。相反,假若我们做不到对孩子的了解和承受,而急于将本人的意志强加在孩子身上,这就不是爱。
我们很容易急于给孩子倡议和命令,这是由于,给倡议和命令,远比了解容易。
了解了,才干承受。谈到承受,罗杰斯以为,只要无条件的承受,才干令孩子感遭到被爱。但是,无数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有条件的——“你必需做到什么,我才爱你。”
内心调和,才有爱的才能
这个关系的均衡性也十分重要。依照客体关系理论,关系的两极——“内在的父母”和“内在的小孩”——同等重要,假若关系中一极过火强大,而另一极过火虚弱,那么这个孩子一定会呈现严重的心理问题。
若父母溺爱孩子,那么这个内在关系中,“内在的父母”就会过于虚弱,而“内在的小孩”会过火强大,“内在的父母”就会沦为“内在的小孩”完成本人的愿望或目的的工具和对象。简单而言,这个孩子的心中就只要本人,而没有他人。
不可思议,正常人不会乐意和一个在溺爱中长大的人树立关系,由于这个人只知讨取,而不知报答。即使他认识到这样做不好而想改动,也很困难。因痴迷刘德华而出名的杨丽娟就是这样的例子。
爱,是我们用得最多的字之一。但什么是爱呢?爱就是自爱和爱他人。
依照客体关系的理论,会爱的人,得有一个均衡的内在的关系形式。“内在的父母”爱“内在的小孩”,于是这个人就懂得了自爱。“内在的小孩”爱“内在的父母”,于是这个人就懂得了爱他人。
有时,我们还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年轻的父母太忙了,于是把孩子交给老人带,时间宽松了,再把孩子接回来,忙了,再送走。这一样会对孩子形成难以逆转的伤害,总是阅历分分合合的孩子,长大后在对人的信任度上势必会呈现问题。
破碎三:关系最容易伤人
我们最重要的生命诉求是成为本人,而最容易对这一基本性的生命诉求形成障碍的,就是关系,特别是童年时与父母等重要亲人的关系。
经过上述的描绘,我们看到,父母与孩子的良好关系需求太多的要素:
第一,要有爱。没有爱,一个孩子可能基本就无法长大,他以至都不会产生活下去的愿望。一些严酷的研讨发现,假如没有皮肤的接触,婴儿的夭折率高得可怕,即使生存了下来,他们的智商和情商都会处于一个很低的程度。
第二,要有自在。没有自在,一个孩子就会成为抚育者的意志的延伸,他会觉得本人仿佛不是本人。
第三,关系要均衡。我们常喊“一切都为了孩子”这样的口号,其实这样的口号是极端糟糕的。假若我们真这么做,那么一切的孩子的内在关系形式都将是只要本人没有他人,他们都将丧失爱的才能。真正的好的关系形式是,父母自爱,同时爱孩子,于是也教给孩子自爱并爱他人。
第四,关系要稳定。爱情中,一个不稳定的关系会给一个成年人形成极大的伤害。童年时,这个伤害会更重。
这四个条件短少任何一个,孩子就会受伤,他就难以在内心中树立起一个好的内在的关系形式来,他的人格就会存在一些缺陷,他的心灵生长就会呈现一些问题。
 
编辑:知春寒